饶阳司法局成功化解跨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

发布时间 2024-06-12 17:13 来源: 河北法治网

河北法治网讯 (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宋吉 崔建柱)日前,饶阳县司法局大官亭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跨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,为基层社会稳定筑牢了坚固基石。

4月6日,饶阳县大官亭镇李某某驾驶中型栏板货车送货途中,在G338国道235公里680米处安平县前张庄村路口,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未某某(保定市博野县人)发生碰撞。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,未某某和乘坐人当场受伤,后未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
事故发生后,货车司机李某某与死者家属就相关赔偿问题争执不下。李某某认为,自己的货车交了保险,赔偿金应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,死者家属不应该再找自己。死者家属则表示,此次事故的发生,货车司机负有一定责任,需要再赔偿部分费用。

无奈之下,李某某来到饶阳县司法局大官亭司法所寻求帮助,希望通过调解解决此事。考虑到该案跨两市三县,处理难度相对较大,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、“和颜乐色”品牌调解室、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案件分析,之后又多次组织会议,共同寻求该案最优解。

在得知死者家庭关系复杂、经济条件差且事故发生后亲属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后,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,一方面与死者亲属谈话,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,做好情绪安抚工作,另一方面不厌其烦地与货车司机进行沟通,希望在赔偿问题上进行协商,但收效甚微。基于此,工作人员联系了货车司机所在工厂的厂长刘某某。得知情况后,刘某某同意出面与死者亲属商讨问题解决办法。

然而,面对面协商并不顺利,矛盾的焦点仍在于赔偿金额上。司法所工作人员只得再次联系保险公司,经过不懈沟通,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达到了死者亲属预期。随后,通过工作人员分析利弊、援引案例,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等“以情以理以法”的调处,货车司机李某某、厂长刘某某最终答应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3.3万元。

5月27日,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,并当场支付了补偿款。至此,该起跨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,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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